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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污染水于8月24日开始排入海洋,这一排污进程将持续数十年。然而,追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决策全过程,可以看到,排污入海是其蓄谋已久的“既定方针”,是不折不扣的违反国际法之举,是极端自私、不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其结果是将福岛核事故处理成本转嫁给全世界。自2011年3月福岛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以来,因用水冷却熔毁堆芯以及雨水和地下水等流过,每天产生大量高浓度核污染水。2013年,日本核能主管部门经济产业省就设立工作小组就“处理水”排放问题进行技术探讨。2016年,该工作小组发布报告称,将“处理水”稀释后排海是“成本最低”的方法。2018年,日本政府成立了一个有相关领域专家参加的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福岛和东京举行听证会,名义上是听取民众意见,但实际上是要为排海方案背书。2021年4月,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反对意见,单方面宣布将在2023年实施核污染水排海。此举将对海洋环境、人类健康、靠海吃海人群生计等造成长期影响和损失。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正当关切,违背国际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是在赤裸裸地挑战“国际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