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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辽宁省各地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段。近日,辽宁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前部署2023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加强对用人单位在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突出重点人群,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的精准性和可及性。通过向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培训、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充分运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重点帮助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问题,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要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下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贴近岗位、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关爱高温作业职工的安全健康,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